(鄭廷斌/攝)
阿雄是個很好的泰雅獵人。我因為一顆芭樂,從此認定他是值得信任的。
第一次和阿雄上山,他和我們一群學生,在河邊煮了一大鍋泡麵,我拿了一顆我們帶的芭樂給他,飯前水果。他拒絕了。他說你們吃吧,我要留肚子給泡麵,湯也要喝完,因為湯很鹹很油倒掉對這邊不好,芭樂吃不完,丟在地上是沒關係的。
可是尿尿還是會出來阿…但尿尿出來的或許經過過濾比較乾淨吧…我雖這麼想著,對他說的這番話還是覺得很受感動,這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不吃芭樂的理由。
這次去找阿雄,是因為環境教育學會的期刊《綠芽教師》,這期主題是「行」。獵人的「行」一定會和一般人很不一樣!我這麼跟老師說。一方面也是想念他們了。
在期刊裡的文章,只有小部分,但是我們聊了很久。每次找他或上山,他總是竭盡所能的說阿說,一個又一個的經驗和故事化成影像流過我。這次比較認真有記錄,把大部分的和大家分享。
獵人的「行」
狩獵要先去巡山,我要到對面的某座山,要先看山形。比如說這座山是獵場,就會開始比,那邊有幾個山凹處,那是重點。因為山,用眼睛看和進去是不一樣的,但是一樣的地方是山凹處。
譬如我從這個山溝上去,是第一個山凹處,我從這個稜線上去再下去,當初看到的是五個山凹,我就會算,要從第五個下來。
如果要翻過這座山,繞到那邊的山,天氣允許的話就爬樹看,起點的那棵樹削個樹皮做記號。下切順著坡還可以,上來的時候就要開始做記號,不要砍草,砍草可能會驚動獵物,大部分獵人都不會砍得亂七八糟的,就跟動物一樣,走過只有留腳印啦!我們是留些草摺一下,大概十公尺五公尺折個樹枝。
削樹皮做記號(簡圭彣/攝)
如果說繞不出去,我看到這是我摺過的,怎麼我又回來了?我的時間不夠了,那我就順著原路回來,這樣我就不會失蹤了。這是巡獵以前,要設定獵場的開始。
獵場比較遠的話,可能要設置兩個獵寮,一趟要兩三天。我還是都會在獵場設獵寮,跟我父親一樣,不在淺山、在深山。他一早差不多三四點就起床了,一直到晚上七八點才回來。
以前的獵人沒有手錶,要聽竹雞叫。一早開始會叫,之後如果沒有受到驚擾的竹雞,是不會亂叫,然後到傍晚又開始一直叫。所以獵人通常中午都沒有在吃飯,要以太陽來計算時間的話,在森林裡也看不到。
再來一點是,也沒有那個時間吃,要做很多工作,根本不會想到要吃。找竿子、夠硬的、夠彈性的、插在土裡會活的、砍掉那節還要會生長的,這些都是祖先傳下來的智慧。還要裝陷阱、挖土,還要找獵物的路。
做陷阱的木頭又長出新芽(簡圭彣/攝)
獵人去追獵物,打獵是追到哪裡睡到哪裡,跟狩獵不一樣。我爸爸那個年代,打一頭水鹿要追一個禮拜,甚至十幾天。可能到了一個點,發現這個點不錯,水源豐富,獵物很多,比我們住的那邊好,就會回去跟部落的人說。
先發現到地點的人,那個家族就會先遷村,遷徙的目的,就像狩獵一樣,這個點不是永遠在這邊,因為要讓動物繁衍後代,就跟選陷阱的木頭一樣,要讓他生生不息。
很多古道在日據時代開闢,算得好好讓兩匹馬可以會,大概都是兩米半到三米。他們最重要的也是運送武器,原住民可以過自給自足的生活,所以根本沒有差什麼。還雇原住民來當挑夫咧,怕他的馬會累死。
比較大的獵物,如果只有兩個人扛不起來,一個要先下去,找部落的人一起來幫忙,在現場解肢,大家分著背,有上去幫忙背的都會分到一份。
我爸爸以前在南勢溪狩獵的時候,比較重的獵物背下來,還要沿著溪走,很滑,也沒有防滑鞋,穿的是草鞋。其實在早期沒有鞋子,都是打赤腳,日本人進來才有草鞋,我爸爸是念日本學校所以有穿過草鞋。南勢溪有很多大石頭會擋住,我爸爸就用比較聰明的方法,綁著一條繩子,讓牠流,卡住了就拉一下,跟著獵物,拉著繩子,沿著溪邊走。
柚葉藤(http://zzb.bz/oqAIx)
繩子用柚葉藤,如果我的獵物是大隻的,就取比較老的藤,如果是小的,取幼的就可以。我如果在山上沒有繩子也是用這個,搓在一起,新鮮或者半乾的,才會有彈性。取回來的柚葉藤,放在家裡一陣子,我會常用,用到它全乾了以後就不用,因為硬掉了就沒有作用了,只在有限的時間內。早期的祖先都是這樣,也有用黃藤、月桃。
***
粗的細的、長的短的繩子都有,山好像便利商店。
我會好好吃你的肉
原住民有「分享」跟「共享」的習慣。打到的獵物,有一部分是要放在家裡,在部落的大祭典拿出來一起共享。分享就是我打到的肉,我分到的份,再分享出一些給我的親戚朋友。
以前沒有秤斤,切的肉都是一樣的大小塊,頭部分給共獵的前輩。打到大山豬,前輩一定要先吃,吃背部那塊在肉跟皮中間,白白的肥肉;那個是直接用刀子切下來一整條,然後皮拿掉、切塊,其他人如果要吃,要得到前輩的答應。剩下的包起來,埋在土裡面,隔天前輩帶回去孝敬父母親,或是部落的長者。
隱身綠林中的獵寮(簡圭彣/攝)
我們抓是為了要生活,為了要保命,不是換來金錢。祖先獵到的動物,沒有冰箱,大部分做醃肉或燻乾。獵到的肉如果不能吃了,開始長蟲,我們會感謝祖靈說:「這個是祢賜給我們的,雖然我來不及吃到祢賜給我的肉體,但吃牠的肉的這些蟲,我還是會吃牠。」
大部分我獵的獵物幾乎都是活的,我不會故意不去巡,因為某事故意不去看,或者和你的同伴吵起架來,把獵物擺在那邊,以後你狩獵的時候,會受到祖靈懲罰。畢竟也是生命,就是要珍惜。
我爸爸和我自己都是,獵到動物的肉,會摸著動物的身體,告訴動物說:「你的生命不是我決定的,我的祖靈就把你引到我的陷阱,你的生命既然已經走到盡頭了,是我祖靈賦予我的,我會好好吃你的肉。」
我小時候每次吃到我爸爸帶回來的山產,小孩子不會去挖肉屑,我吃的那些骨頭,還有肉屑肉渣,我爸爸都會拿起來,一個一個慢慢刮,他都會邊刮邊用母語講:「阿雄這個東西得來不易阿!我們的祖靈給爸爸的,所以你吃的時候要吃乾淨,我知道你剝不起來,沒關係,爸爸先教你要這樣吃,不要浪費。」
我自己也是一樣,到山上拿到獵物時,只要是和我上山的部落年輕獵人,都會很尊重我,我都會跟他們講:這就是我們泰雅的GAGA,GAGA就是傳統,也是美德。
更多資訊
泰雅獵人工作室http://tayanashong.blogspot.com/
阿詠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